2009年1月4日 星期日

3-8 陰律不容心術

河間馮樹柟,粗通筆札,落拓京師十餘年,每遇機緣,輒無成就,干祈於人,率口惠而實不至,窮愁抑鬱,因祈夢於呂仙祠,夜夢一人語之曰:「爾無恨人情薄,此因緣爾所自造也。爾過去生中,喜以虛詞博長者名,遇有善事,心知必不能舉也,必再三慫慂,使人感爾之贊成;遇有惡人,心知必不可貸也,必再三申雪,使人感爾之拯救,雖於人無所損益,然恩皆歸爾,怨必歸人,機巧已為太甚。

且爾所贊成、拯救,皆爾身在局外,他人任其利害者也;其事稍稍涉於爾,則退避惟恐不速,坐視人之焚溺,雖一舉手之力,亦憚煩不為,此心尚可問乎?由是思維,人於爾貌合而情疏,外關切而心漠視,宜乎不宜?鬼神之責人,一二行事之失,猶可以善抵,至罪在心術,則為陰律所不容,今生已矣,勉修未來可也。」後果寒餓以終。


干祈,祈求。


馮樹柟,河間人,寒餓以終。